事务处理准则
□总则
第一条本办事细则依照本公司组织规程制定。
第二条本公司一般业务行政管理,悉依本细则规定办理,其未经规定事项,适用有关作业程序。
□分层负责
第三条为提高工作效率,严密管理业务与行政,实施分层负责办法,特
划分各级主管职责,借以处理该管业务。
第四条总经理职责:
依据有关规定,承董事会决议、董事长之命,指挥督率所属单位人员,管理本公司全盘业务。
第五条秘书室总经理特别助理职责:
(一)对于个案研究分析与可行性方案拟议。
(二)本公司重大兴革事项建议。
(三)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重要业务或特定业务。
第六条秘书室总经理执行秘书职责:
(一)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公文行政作业事项。
(二)文稿的撰拟、缮校、翻译与档卷保管事项。
(三)公司会报议程编排及法律事务联络。
(四)协助总经理追踪、查催各单位应办事项。
第七条秘书室专案工作人员职责(简称专员):
(一)执行总经理交办专案的研究、企划、分析、调整。
(二)必要时可应各单位主管申请或总经理指派,对各单位主管提供建议或技
术支援。
第八条室、部、组(科)第一级主管职责:
(一)承总经理之命或副总经理指示,负责处理职责有关各项业务。
(二)业务范围内各项规定及其工作方案的拟议。
(三)业务范围内工作进度、业务绩效及其利弊兴革的报告与建议。
(四)对所属人员(含配属)的工作绩效与生活行为考评。
(五)审核有关作业文件,视其性质内容,决定初步处理方式,并对所属人员
提示要求。
(六)业务范围内紧急事件权宜处理或立即转呈核示等。
(七)业务内涉及其他单位的协调联系。
(八)向总经理提供政策性建议。
(九)代行文稿或以室、部、科等一级单位名义行文范围:
1. 处理要点已经签奉核准,按照规定程序具备手续,其业务内不涉及其他单位职责。 2. 研究计划方案,撰述工作报告所需资料的搜集或其意见的征询。
3. 查催该业务有关文书报表。
4. 其他规章所示授权该室、部、组(科)自行处理的文件。
第九条各单位二级主管或专案工作人员职责:
(一)依据作业程序所示要求暨上级主管指示,处理该单位经常业务。
(二)工作范围内作业程序的研拟。
(三)妥善分配所属及配属人员工作,并确实督导达成工作要求,考核其勤惰与工作成果。
(四)择拟签稿,并就所属人员签拟作业内容、引用规章体例、措辞等,审阅
其是否详实周妥。
(五)业务内有关各项应用资料搜集、汇总、分析。
(六)业务内定期作业报告统计资料编制。
(七)业务范围内重要工作动态核签。
(八)主管业务的检查改进与研究发展。
□业务分工
第十条为明确划分各单位业务权责,分别制定下面条例。
第十一条秘书室掌理下列事项:
(一)公文处理程序的拟订与实施事项。
(二)公文的收发、登记、编号及分送事项。
(三)文稿的撰拟、缮校、翻译、封发与档卷保管事项。
(四)公文查催与追踪事项。
(五)公司会报议程的编排及记录印发保管事项。
(六)各项通知撰拟协调事项。
(七)董事会有关文书处理,会议程序编排,记录印发保管事项。
(八)综合性计划、报告撰拟事项。
(九)有关本公司印信典守事项。
(十)法律事务联络处理。
(十一)公司重要合同保管与联系及条文增删修改的建议事项。
(十二)公司大事纪要汇总记载。
(十三)专案研究、调查、计划的建议处理事项。
(十四)秘书业务及一般性公共关系。
(十五)图书、文物的搜集、整理、保管。
(十六)与顾问联系协调事项。
(十七)总经理临时交办事项的协调处理。
第十二条财务室负责下列事项:
(一)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的研究、设计。
(二)年度预算的拟订、执行。
(三)财务计划的拟订、执行及控制。
(四)年度预算的汇编、控制及执行分析。
(五)会计凭证的编制、审核及保管。
(六)会计帐册的登记、处理与保管。
(七)税务会计事项的处理。
(八)成本的计算及分析。
(九)结算及决算报告的编制。
(十)帐目及存货的盘查。
(十一)应收帐款的整理及催收事项。
第十三条本公司管理部分设行政科、电脑科负责下列事项:
(一)资产管理事项。
(二)电脑化内部档案系统作业事项。
(三)人事、庶务的企划及管理事项。
(四)每天财务收支管理事项。
(五)本公司行政事务注意事项。
第十四条本公司于××市设立营业所,为市场经营单位,设置经理一名,秉承总经理之命,负责单位工作的推行,必要时可设置副经理给予协助。
第十五条营业所分设营业科、开发科和业务科,分别管理:
(一)开发客户的计划及其实施。
(二)客户订单的接洽、估价及其联络事项。
(三)客户订单作业、设计完稿的处理联络事项。
(四)客户订单印刷及运送处理事项。
(五)客户货款收缴及催收事项。
(六)客户间的联络及维持长期关系所必须注意的处理事宜。
(七)同业行情收集、研究并反馈给公司。
(八)达成业务目标是一切努力的最终目标。
第十六条本公司在××工业区设立生产事业单位,设置厂长一名,秉承
总经理之命,负责印刷业务,必要时可设副厂长协助。
第十七条厂务部分设总务科、制版科、印刷科、厂务科。
(一)总务科(分设储运组、安全组、庶务组)
1. 关于原料完成品的保管及运输事项。
2. 关于厂区人员、物品等出入管理事项。
3. 关于厂内安全卫生事项的维护。
4. 关于员工伙食的供应事项。
5. 关于厂区庶务工作的处理事项。
(二)制版科(分设打字组、划稿组、制版组)
1. 根据印刷订单制作印刷打字、美工完稿。
2. 根据完稿制成分色版。
(三)印刷科(分设合版组、主机组、追印组、装订组、包装组)
1. 印刷设备的维护及清洗。
2. 印刷工作的进行。
3. 印刷成品的装订及包装工作。
(四)厂务科
1. 厂区人事管理事项。
2. 厂区原料的采购事项。
3. 生产计划的协调及管理工作。
4. 成品质量监督的管理事项。
5. 零用金的管理事项。
□服务守则
第十八条各级工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:
(一)恪守员工服务准则。
(二)各级工作人员对该部门业务有关的作业规定、专业知识决定其业务的发展,所以应力求充分了解,并须经常研习。
(三)各级工作人员均应遵照本公司各种规定与要求,根据上级指定分配的工作与职责,接受上级指导,达成任务,同时尊重同事的职责,本着分工合作精神,互为联系,力求配合。
(四)各级工作人员处理公司业务,选拟文稿应注意下列要点:
1. 处理具体事务必须全面了解情况。
2. 提供建议、意见必须确实可行。
3. 各项要求必须贯彻始终。
4. 人力、财力必须合理运用。
5. 观察评判必须公正客观。
6. 称谓、数字必须准确无误。
7. 确保业务机密。
8. 不得积压公务。
9. 善尽职责,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危险及损害。
10. 对每一问题多加思考,努力贡献智能。
11. 维护公司权责与荣誉。
(五)各级工作人员对于该部门业务研究处理,应有自己的处理方法,非有特殊事故,或规定欠明,不能自行决定外,不得事事呈请上级核示,希冀推诿责任。 (六)各级工作人员差假外出,必须觅妥代理人或由该部门主管指定代理人,代理期间的职权行使,应由代理人负责。
(七)各级工作人员,均应按照规定工作时间到达工作场所,公务闲暇时自行研习业务有关书刊,不得有影响公众观瞻及妨碍他人工作的不当行为。
(八)服务成绩优异者或违反以上守则规定者,应由主管部门查证事实,分别视其情节轻重,依据人事规定,给予奖励或惩处。
□综合核实
第十九条各单位负责的各项业务,均应斟酌必要,就其工作内容、工作要求、工作方法、作业流程等分别制定管理规章、业务范围、工作程序等呈准施行,作为该单位处理业务的准则。
第二十条各级工作人员,应就该部门主管交付的任务,按照有关规定,具述职责内容(工作说明书)送请人事部门详鉴查核,以专责成。
第二十一条本公司为谋业务行政的兴革、改进及经营事业的发展,可视个
别事实需要,临时指定人员设置小组或委员会,待相关工作结束,即行解散。
第六章联系协调
第二十二条本公司为检查研议经常业务,得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主管及有关
人员举行会报及业务会报,会报决定事项应严格执行。
第二十三条有关室、部、组(科)定期或业务会报比照办理,但会报决定事
项关系到业务成败的,仍须签报上级核准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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